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02-19 08:51 点击: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甲方”)拟与公司关联方宁波守正药物研
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守正”、“乙方”)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 3,349,080.00 元人民币:
(1)宁波双成拟将研发中心大楼四楼出租给宁波守正,年租金 381,360.00 元,
租赁期三年。
(2)宁波双成拟将部分设备出租给宁波守正,年租金 735,000.00 元,租赁期
三年。
2、宁波守正的股东为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
波双全”)及张立萍女士。宁波双全的合伙人为王成栋先生及张立萍女士。张立
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 先生之母亲。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成栋先生及 Wang Yingpu 先生均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4FXK4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1 号楼 206-7 室
5、法定代表人:张立萍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药物研究与试验发展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22 日
9、主要股东: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9%,张立萍
女士持股 1%。
10、关联关系:宁波守正的股东为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双全”)及张立萍女士。宁波双全的合伙人为王成栋先生及张
立萍女士。张立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 先生
之母亲。因此,宁波守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对
关联法人的规定。
11 、 宁 波 守 正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公 司 总 资 产
37,611,178.85 元,净资产 26,300,138.26 元,净利润-2,118,082.32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宁波双成拟出租的房屋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866 号宁波双成药业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四楼,拟用于出租的建筑面积为 1,589 平方米。
2、宁波双成拟出租的设备为研发设备、电子设备及家具。
宁波双成已将研发中心大楼四楼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
州湾新区支行,抵押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除此之外,宁波双成的设备不
存在抵押以及上述全部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
房屋租赁价格参考宁波杭州湾新区标准厂房租赁市场行情,结合宁波双成研
发办公区域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按 20 元/平米/月确定,设备租赁价格按年
度折旧额并考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拟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为:
5-1 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一)出租厂房情况
1、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866 号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大楼四楼。
2、租赁建筑面积为 1589 平方米。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2019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3 月 31 日止,租赁期三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
的,待双方约定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个月租赁单价为 20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31,780.00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381,360.00 元。
2、租金执行每月支付一次,每月 5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 10
工作日内,开具 10%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自行缴纳水电费。
5-2 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3
序号 类型 年租金 单位 备注
1 研发设备 640,635.99 元 /
2 电子设备 52,967.65 元 /
3 家具 41,396.36 元 /
合计:735,000.00(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圆整)
(一)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四楼。
(二) 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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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甲方”)拟与公司关联方宁波守正药物研
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守正”、“乙方”)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为 3,349,080.00 元人民币:
(1)宁波双成拟将研发中心大楼四楼出租给宁波守正,年租金 381,360.00 元,
租赁期三年。
(2)宁波双成拟将部分设备出租给宁波守正,年租金 735,000.00 元,租赁期
三年。
2、宁波守正的股东为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
波双全”)及张立萍女士。宁波双全的合伙人为王成栋先生及张立萍女士。张立
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 先生之母亲。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成栋先生及 Wang Yingpu 先生均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84FXK4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1 号楼 206-7 室
5、法定代表人:张立萍
6、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7、经营范围:药物研究与试验发展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22 日
9、主要股东: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9%,张立萍
女士持股 1%。
10、关联关系:宁波守正的股东为宁波双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双全”)及张立萍女士。宁波双全的合伙人为王成栋先生及张
立萍女士。张立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成栋先生之配偶、Wang Yingpu 先生
之母亲。因此,宁波守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对
关联法人的规定。
11 、 宁 波 守 正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公 司 总 资 产
37,611,178.85 元,净资产 26,300,138.26 元,净利润-2,118,082.32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宁波双成拟出租的房屋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866 号宁波双成药业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四楼,拟用于出租的建筑面积为 1,589 平方米。
2、宁波双成拟出租的设备为研发设备、电子设备及家具。
宁波双成已将研发中心大楼四楼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
州湾新区支行,抵押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除此之外,宁波双成的设备不
存在抵押以及上述全部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2
房屋租赁价格参考宁波杭州湾新区标准厂房租赁市场行情,结合宁波双成研
发办公区域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按 20 元/平米/月确定,设备租赁价格按年
度折旧额并考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拟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为:
5-1 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一)出租厂房情况
1、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866 号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大楼四楼。
2、租赁建筑面积为 1589 平方米。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2019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3 月 31 日止,租赁期三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
的,待双方约定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个月租赁单价为 20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31,780.00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381,360.00 元。
2、租金执行每月支付一次,每月 5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 10
工作日内,开具 10%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自行缴纳水电费。
5-2 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守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3
序号 类型 年租金 单位 备注
1 研发设备 640,635.99 元 /
2 电子设备 52,967.65 元 /
3 家具 41,396.36 元 /
合计:735,000.00(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圆整)
(一)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大楼四楼。
(二) 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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